開教辦〔2021〕28號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辦性質幼兒園
辦學申報審批工作的通知
各辦學申報人: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fā)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28號)精神,增加我市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提高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覆蓋率,促進我市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fā)展,2019年8月,我市政府印發(fā)《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平市促進公辦性質幼兒園發(fā)展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開府辦〔2019〕34號)。目前,我市公辦性質幼兒園有兩類:第一類是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組織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的幼兒園。第二類是集體企業(yè)、村集體等經濟組織利用集體所有的資產和經費舉辦的幼兒園。為規(guī)范這兩類公辦性質幼兒園的籌建和設立申報工作,現(xiàn)就公辦性質幼兒園的籌建和設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凡是符合《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平市促進公辦性質幼兒園發(fā)展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開府辦〔2019〕34號)規(guī)定支持和鼓勵所界定的兩類屬于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均屬于受理籌建和設立申報的對象。
二、提交資料要求
申請設立(籌建)公辦性質幼兒園需要提交的資料清單如下:
1.填寫《開平市公辦性質幼兒園籌建申請表》(僅籌建提供);
2.填寫《開平市公辦性質幼兒園辦學申報審批表》(僅設立提供);
3.舉辦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執(zhí)照復印件;
4.擬任幼兒園法定代表人的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5.擬任園長的身份證、學歷證、園長資格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6.擬聘任專任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僅設立提供);
7.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幼兒園驗資報告》或銀行出具的出資證明(開辦資金不低于5萬元,此項可以設立后補提交);
8.申請開辦(籌建)幼兒園的報告;
9.園舍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10.園舍建筑《房地產權證》或《房屋竣工質量驗收書》復印件;
11.若無《房地產權證》的要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視園舍殘舊程度定);
12.若園舍是租賃的要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
13.幼兒園擬籌建規(guī)劃說明和平面圖(需注明場室及室外場地面積,電腦繪制);
14.幼兒園《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復印件;
15.幼兒園《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市場監(jiān)管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16.《托幼機構衛(wèi)生評價報告》復印件;
17.《幼兒園辦學章程》。
三、幼兒園籌建和設立申報流程
1.申辦者按照教育局關于《申請籌建公辦性質幼兒園需要提交的資料清單》要求提交申報資料,教育局對幼兒園選址進行現(xiàn)場核查,綜合研判,作出同意籌建或不同意籌建的批復。
2.申報者按照國家幼兒園建設標準和幼兒園設計規(guī)范要求進行幼兒園建設并向有關部門辦理消防安全文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和《托幼機構衛(wèi)生評價報告》等。
3.申辦者籌建完成后,按照教育局關于《申請設立公辦性質幼兒園需要提交的資料清單》要求提交申報資料,教育局對幼兒園辦園條件達標情況進行現(xiàn)場核查,綜合研判,若達標作出同意開辦批復,若不達標要求整改至達標才作出同意開辦的批復。
四、其他要求
此件自2021年5月1日開始實施,暫定三年,實施過程中涉及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的,執(zhí)行上級文件規(guī)定。
業(yè)務聯(lián)系:開平市教育局教育股,聯(lián)系電話2227631。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