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廣東中謙建設(sh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潘祥訴中山市富信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廣東中謙建設(shè)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220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一支付2023年3月份工資4550元,4月份工資700元,5月份工資差額4925元,6月份工資差額1425元。合計:11600元。2、要求被申請人二承擔連帶支付責任。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5年4月8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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