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東莞市八駿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司徒學專訴東莞市八駿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236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工資28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六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決如下:被申請人自本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一日內(nèi)支付申請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間工資2800元。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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