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柏貫貿(mào)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吳炳仲訴開平市柏貫貿(mào)易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891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5年5月工資4600元,6月工資3600元。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5年4月份餐費900元、交通費1419元、住宿費2210元,共4549元;2025年5月份餐費790元、交通費2000元、住宿費1820元,共4610元;2025年6月份餐費120元、交通費413元、住宿費386元,共919元。合計:18278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5年10月27日0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dāng)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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