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谷源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陳江訴開平市谷源食品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6〕72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8月份工資5831元,9月份工資5831元,10月份工資5831元,11月份工資5831元,12月份工資5831元,2025年1月份工資5831元,2月份工資5831元,3月份工資5831元,4月份工資5831元,5月份工資5831元,6月份工資5831元,7月份工資5831元,8月份工資5831元,9月份工資5831元,合計81634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現(xiàn)定于2026年1月14日0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dāng)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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