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有限空間作業(yè)用的便攜式四合一氣體檢測儀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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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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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市鴻豪洗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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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0031058060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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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市鴻豪洗水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yè)用的便攜式四合一氣體檢測儀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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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應急罰〔2025〕8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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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安全設備使用維護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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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工貿(mào)企業(yè)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3號)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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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決定給予人民幣6000元(陸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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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5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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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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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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